问:
我做一份在校内发行的报纸,内容全为转载他人作品即“文摘”,并且免费发放到校内老师同学,请问,这样我是否需要在得到作品作者的同意的情况下并支付一定报酬,才能将其作品刊登并发行?
答:
我认为需要支付报酬,但是是否需要征得其同意,则需视其有无作出禁止转载的声明。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判断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并不以是否营利为目的作为前提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同样可能构成侵权。您这种情况可能会理解为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其实不然。您的情况比较接近于著作权法第22条第1、6项,但显然仅仅是接近而已,并不能适用该两 项的规定。
杨春宝律师
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