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视节目名称作为产品的商标是侵权吗?(2002) 问:我公司打算使用“超级变变变”作为产品的商标。但是这是一电视节目的名称,请问,这会构成侵权吗?答:如果该电视节目名称并未申请某项知识产权保护,如商标权等,则不会构成侵权。杨春宝 律师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39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