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很多公司希望以期权激励留住人才。合肥某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拟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激励。杨春宝高级律师及其服务团队对该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与该公司的核心人员反复沟通,考虑到该公司并非上市公司,而且我国法律并不允许境内自然人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外资并购除外),因而根据该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我国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其设计了虚拟股权激励方案,并制作了虚拟股权授予方案、各高级管理职位岗位目标及考核办法、虚拟股权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
最后编辑于:2018-10-07 22:19